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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坝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立獐洛河联保,称獐洛河市,隶属九道团。

民国23年(1934年)设巨宝乡,下坝为公所。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下坝乡政府,属十三区辖。

1956年隶属中坝区,区署设下坝乡。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分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公社属政社合一),成立下坝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中坝公社下坝管理区;1961年隶属中坝区下坝公社辖。

1975年3月,撤区并社。

将三池、中坝、宝石、褚河、龙滩、下坝6个公社合并为中坝公社;1984年6月,撤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设立区乡政权组织,成立下坝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中坝区下坝乡所辖;1987年10月撤区建大乡,设下坝管理区,由中坝乡管辖;2000年,撤下坝管理区,保留下坝村;2002年,小村并大村,将原下坝管理所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下坝村民委员会;2006年将三溪沟村并入下坝村至今。

1986年以前属青峰公社,辖枫相沟大队,龙潭峪大队;1987年扩场后,将枫相沟大队,龙潭峪大队划归五台林场,建龙潭峪村、枫相沟村村民委员会,实行以场带村的管理体制;2002年,龙潭峪村、枫橡沟村合村并组后统称龙潭峪村,下辖4个村民小组。

晚清时期,称三池坡保,属獐洛河联保,民国初期属聚宝乡(乡公所设中坝)辖。

民国25年(1936年)设三道沟乡,隶属范家垭镇。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三池乡,隶属十三区(1956年改称中坝区)。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分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公社属政社合一),设立三池管理区,由中坝公社所辖;1975年3月,中坝区撤销,将三池、中坝、宝石、褚河、龙滩、下坝6个公社合并为中坝公社,设立三池大队,由中坝公社所辖;1984年6月,撤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设立三池乡三池村民委员会,隶属中坝区;1987年9月撤销中坝区为中坝乡,全县将原106个乡(镇)重新组合成7个镇17乡和一个国营林场,计25个乡镇;2001年,房县机构改革,良田凹村并入;2002年第五次村委会选举,实施小村并大村,潘家河村并入;2006年谭峪沟并入。

现三池村村民委员会由原三池村、潘家河村、谭峪沟村合并组成。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分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公社属政社合一)。

设龙驹山大队,由中坝公社管辖;1984年6月,设区建乡,龙驹山大队撤销,成立龙驹山村村民委员会;2001年房县机构改革,安家坡村并入;2002年第五次村委会选举,实施小村并大村,南坪村、姚河五六组并入;2005年进行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06年胡湾村并入。

现龙驹山村村民委员会由原龙驹山村、安家坡村、南坪村、姚河村两居民小组、胡湾村合并组成。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立獐洛河联保,称獐洛河市,隶属九道团辖。

民国23年(1934年)设巨宝乡中坝保。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中坝乡,隶属十三区所辖。

1956年隶属中坝区。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分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公社属政社合一),成立中坝公社,设中坝管理区,辖中坝农业生产大队;1984年6月,取消人民公社体制,设立区、乡政权组织,组建中坝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中坝区中坝乡所辖;1987年10月撤区建大乡,属中坝乡中坝管理区辖;2000年,撤中坝坝管理区,保留中坝村;2002年,小村并大村,将原中坝管理区所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中坝村民委员会;2006年章湾村、贯沟村并入,中坝村,合并成立中坝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晚清时期,在此地设立獐洛河联保,称獐洛河市,隶属九道团辖。

民国23年(1934年)设巨宝乡中坝保。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中坝乡,隶属十三区所辖。

1956年隶属中坝区。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分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公社属政社合一),成立中坝公社,设中坝管理区,辖中坝农业生产大队;1984年6月,取消人民公社体制,设立区、乡政权组织,组建中坝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中坝区中坝乡所辖;1987年10月撤区建大乡,属中坝乡中坝管理区辖;2000年,撤中坝坝管理区,保留中坝村;2002年,小村并大村,将原中坝管理区所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中坝村民委员会;2006年章湾村、贯沟村并入,中坝村,合并成立中坝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晚清时期,属九道梁团獐洛河联保,民国25年(1936年)属范家垭镇獐洛河联保。

1952年为十三区中坝乡辖。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分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公社属政社合一),设龙滩大队,由中坝公社中坝管理区管辖;1964年底,设立中坝区龙滩人民公辖龙滩大队;1975年3月,撤区并社。

撤销13个区(镇)公所,划为25个公社(镇)。

即:三池、中坝、宝石、褚河、龙滩、下坝6个公社合并为中坝公社;1984年6月,设区建乡,设为龙滩乡,同时成立龙滩村村民委员会;1987年9月撤销区公所小乡并为大乡,设为龙滩管理区,由中坝公社所辖;2002年第五次村委会选举,实施小村并大村,长滩村、青阳村并入;2005年进行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成立龙滩村民委员会;2006年上坝村并入。

现龙滩村村民委员会是由长滩村、青阳村、上坝村、龙滩村合并组成。

晚清时期设宝石店甲,隶属獐洛河联保,民国初期属中坝联保;民国25年(1936年)设宝石店乡,隶属范家垭镇。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宝石店乡,隶属十三区。

1956年隶属中坝区。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设立宝石管理区,同时成立宝石店农业生产大队,由中坝公社所辖;1961年恢复中坝区。

1964年底,中坝区辖7个公社40个大队;1975年3月,撤区并社,将三池、中坝、宝石、褚河、龙滩、下坝6个公社合并为中坝公社;由中坝公社管辖;1984年6月,设区建乡,撤销公社、大队、生产队管理体制,成立区、乡政权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成立宝石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中坝区宝石乡辖。

1987年9月撤销区公所小乡并为大乡,改设为宝石管理区,由中坝乡所辖;1987年10月,撤销区级建制,全县将原106个乡(镇)重新组合成7个镇17乡和一个国营林场,计25个乡镇;2001年,房县机构改革,军家坡村并入;2002年第五次村委会选举,实施小村并大村,船仓村并入;现宝石村村民委员会由原宝石村、军家坡村、船仓村合并组成。

1972年建立毛家山林场,采取以场带村的管理体制。

将中坝公社三溪沟大队第五生产队和谭峪大队第四、五生产队划归林场组成天鹅绒生产大队;1979年又将中坝公社三池大队的第三、四生产大队与马料沟大队一队、下坝大队第七生产队,划归毛家山林场,组成文家生产大队。

1984年分别更名为天鹅绒村村民委员会和文家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毛家山林场管理。

1999年,毛家山林场撤销,两村合并称天鹅绒村,简称天鹅村,由中坝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