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经各市、州爱卫会考核和推荐,省爱卫办组织审核,省爱卫会决定命名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农场鸦渡大队等2606个行政村为“湖北省卫生村”;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袁家社区等661个社区为“湖北省卫生社区”。 |
以历史故事和建筑物名称命名,因唐朝时为宜秋镇,后因紫玉山有一般若寺,宜秋镇毗邻般若寺庄,故称为寺庄。唐朝时为宜秋镇,1947年12月枣阳县解放,枣阳县人民政府设在太平,1949年该为太平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五星大队,到了1976年改为寺庄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寺庄大队改为寺庄村,并成立寺庄村村民委员会。寺庄村……。 |
因位于太平集镇北部故名北街村。1947年到1951年太平区以下设行政村,1951年太平改为第3区,撤行政村为乡,北街隶属于太平,1958年区改为公社,北街改为管理区,北街管理区隶属于太平人民公社。1961年为更有利贯彻八字方针,编太平公社为太平区,管理区改为小公社,北街管理变为北街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太平区改为太平公社,北街小公社改为北街管理区。1984年太平公社改为太平镇人民政府,北街管理……。 |
以地理位置命名。湖河街分东西两个村,位于东部的村叫东街村。1947年到1951年太平区以下设行政村,1951年太平改为第3区,撤行政村为乡,东街隶属于太平,1958年区改为公社,东街改为管理区,东街管理区隶属于太平人民公社。1961年为更有利贯彻八字方针,编太平公社为太平区,管理区改为小公社,东街管理变为东街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太平区改为太平公社,东街小公社改为东街管理区。1984年太平公社……。 |
1947年前属枣阳县太平乡。1961年至1962年,单独成立姚岗农场,归属枣阳县,改名为秦岗大队。1966年至1975年,撤销国营姚岗农场,成立姚岗公社,归属枣阳县。1975年,撤区并社成立姚岗人民公社。1976年,恢复姚岗果园场和姚岗公社分离,隶属枣阳县。1984年,改姚岗公社为姚岗区。1987年撤区建镇,改为姚岗镇,秦岗大队改为秦岗村。2001年4月姚岗合并到太平镇,一直沿用秦岗村村民委员会至……。 |
因村西头有一堰塘水深而清,陈氏在此开过饭店而得名,所以命名为清水店村。1947年冬月解放后,平林属襄、枣、宜县。1949年秋平林划归洪山县第八区。1955年秋划归枣阳县第十四区,1958年此地命名为苏维八大队,1980年以驻地命名为清水店大队,1984年改为清水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仍属枣阳市所辖。清水店村位于平林镇西南部,与宜城市板桥镇接壤。全村版土面积5平方公里,辖3个村民小组,191户,857……。 |
大余咀村全村版土面积11平方公里,辖七个村民小组,345户,1367人,6名村干部,党员72人。耕地面积3130亩,山场3000亩,村民年人均纯收入5800元。大余咀村靠平宋路两旁,自然河流贯穿于村中央,交通和水源十分方便,每年优质稻产量达2000多吨。位于原洞尔村东面可用荒地退耕还林500亩,现已成林成材。全村利用水利优势建成小型水库15口,其中小二型水库3口,精养鱼池18个,是度假休闲的娱乐场……。 |
当地四周青山环绕,树木茂密,中间地势平坦,有人在此开过饭店,故名平林店,后简称平林。1947年冬月解放后,平林属襄、枣、宜县。1949年秋平林划归洪山县第八区。1958年命名为年丰一大队。1980年以驻地平林改名为平林一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以后,命名为平林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平林村位于平林集镇周围,处在平林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带。全村版土面积9.4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435户,2……。 |
包家畈村位于平林镇南边10公里处,地处徐咀水库下游,四井岗旁,紧靠随南省道公路,版土面积5.3平方公里,5个村民小组,273户,1089人,5名村干部,党员47人,全村耕地面积2272亩,其中水田面积1728亩,旱地面积544亩。……。 |
杨集村座落在平林镇东南面四井岗边缘,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襄洪路从村里穿过,东与雷山村,西与四井岗村,南与新集街村,北与方家塆村毗邻。全村版土面积11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小组,384户,1674人,村干部5人,党员67人。耕地面积3130亩,山场9000亩,油桃2000亩。牲猪养殖大户55户,优质稻面积1800多亩,村民人均纯收入5400元。……。 |
1947年冬月解放后,平林属襄、枣、宜县。1949年秋平林划归洪山县第八区。1955年秋划归枣阳县第十四区,至今仍属枣阳市所辖。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苏维一大队。1984年后为台子湾村。2002年11月,原王湾村和台子湾村合并为四井岗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四井岗村……。 |
胡湾村是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平林镇下辖的行政村,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420683111214。 |
以姓氏命名,因本地安姓人口居多,故名。1949年成立中共七方区委,此地归七方区委所辖。1953年第七区政府改为第七区公所,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1956年5月,第七区公所改为七方区公所,此地归七方区公所管辖。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此地被命名安庄大队,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1975年7月、撤区并社,原七方区所辖的潘岗公社及其下辖的6个生产大队归罗岗公社管理,此地归七方公社。管辖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 |
以姓氏命名,因此地曹姓人口居多,故名曹营。七方历史较为久远,清朝初期已形成集镇,境内有罗冢、擂鼓台等东汉时期的遗址,1947年,成立七方区。1949年八月,经县委批准,成立中共七方区委,1951年10月,七方区改称枣阳县第七区,1953年第七区政府改为第七区公所,1956年5月,第七区公所改为七方区公所,1958年成立七方人民公社为曹营大队,1984年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的同时,更名为曹……。 |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安庄大队成立。1961年改称七方区,安庄大队。1975年撤区并社,复称七方人民公社。1984年设立七方区和七方镇,区镇合并统称七方镇,体制改革,安庄大队改为安庄村村委会。邓庄村……。 |
以姓氏,地形命名,因此地居住村民的主要姓氏为闫,且地处山坡附近,故此命名。1935年5月至1937年枣阳县划为4个区,此地归杨垱区所辖。1941年,枣阳实行新县制,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此地归七方乡所辖。1949年8月,经县委批准,成立中共七方区委,此地归七方区委所辖。1951年10月,七方区改称枣阳县第七区,此地归第七区管辖。1953年第七区政府改为第七区公所,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195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