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竹社区居民委员会,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后属思宁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属东区,民国十七年(1928)后属旦坪区(四区)。 1953年建班竹乡,1958年建班竹公社,下设班竹大队。 1984年隶属中观区,改称为村。 1992年7月撤区并乡镇,中观区所属斑竹乡、旦坪乡、上坝场乡、新模乡合并组建斑竹乡,班竹村隶属斑竹乡。 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时,由原班竹村、药吾村、高堡村、铁矿村四个小村合并组成现班竹村。 2013年11月由斑竹乡为班竹镇,隶属关系不变。 2016年9月13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复改为班竹社区居民委员会。 |
高原村村民委员会,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后属思宁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属东区,民国十七年(1928)后属旦坪区(四区)。 1958年建高原大队。 1984年隶属中观区,改称为村。 1992年7月撤区并乡镇,中观区所属斑竹乡、旦坪乡、上坝场乡、新模乡合并组建斑竹乡,高原村隶属斑竹乡。 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时,由原长安村、高原村、新塘村的万家山和袁家组、凤山村的凤山、西山和坳口组二个小村加五个合并组成现高原村。 2013年16月由斑竹乡为班竹镇,隶属关系不变。 |
旦坪村村民委员会,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后属思宁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属东区,1928年属旦坪区(四区)。 1953年建旦坪乡,1958年名为旦坪公社,下设前丰大队,1981年更名为旦坪大队。 1984年隶属中观区,改称为村。 1992年7月撤区并乡镇,中观区所属班竹乡、旦坪乡、上坝场乡、新模乡合并组建班竹乡,旦坪村隶属班竹乡。 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时,由原旦坪村、泗台村、中心村、黄金村、大塘村、凤山村的其麻坝和大秧地组五个小村加二个组合并组成现旦坪村。 2013年14月由班竹乡为班竹镇,隶属关系不变。 |
上坝村村民委员会,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后属思宁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属东区,1928年属旦坪区(四区)。 1910年名长池上坝,1950年与旦坪、班竹、新模、长岭合并为新木乡,1952年划出旦坪、班竹,名为庙林乡,1958年,恢复原名,为上坝公社。 1984年隶属中观区,改称为村。 1992年7月撤区并乡镇,中观区所属斑竹乡、旦坪乡、上坝场乡、新模乡合并组建班竹乡,上坝村隶属斑竹乡。 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时,由原上中村、毛坪村、新阳村、新坪村、夏寨村五个小村合并,根据原上坝管理区的名称组成现上坝村。 2013年12月由斑竹乡为班竹镇,隶属关系不变。 |
丁木村村民委员会,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后属思宁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属东区,1928年属旦坪区(四区)。 1984年隶属中观区。 1992年7月撤区并乡镇,中观区所属斑竹乡、旦坪乡、上坝场乡、新模乡合并组建斑竹乡,丁木村隶属斑竹乡。 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时,由原后塘村、九村村、黎坪村、新坪村(除万家山和袁家组)三个小村加二个组合并,根据原丁门坳管理区的名称组成现丁木村。 2013年15月由斑竹乡为班竹镇,隶属关系不变。 |
新模村村民委员会,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后属思宁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属东区,1928年属旦坪区(四区)。 1953年建新模大乡,1958年建新模公社,原公社驻地丁木坳,后因火灾迁邬家庙,名不变。 1984年隶属中观区,改称为村。 1992年7月撤区并乡镇,中观区所属班竹乡、旦坪乡、上坝场乡、新模乡合并组建班竹乡,新模村隶属班竹乡。 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时,由原汪洋村、平原村、柏果村、盆塔村四个小村合并,根据原新模管理区的名称组成现新模村。 2013年11月由班竹乡为班竹镇,隶属关系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