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时,为南宋乡北山村。 1956年合作化时,为南宋乡灯塔高级社。 1958年公社化时,定名南宋管理处北山大队。 1961年隶属南宋公社,因重名、1981年12月更名为南宋大队1984年改称南宋乡南宋村民委员会。 2011年6月乡镇区划调整南宋镇并入矾山镇。 南宋属于矾山镇。 2016年,增设南宋镇,归南宋镇管辖,批准文号温政函〔2016〕23号。 |
2000年行政村区划调整由原来的半垟宫与垟头两个自然村撤并组成,于2010年第二次全国地名试点普查期间予以收录并正式命名。 2016年,增设南宋镇,归南宋镇管辖,批准文号温政函〔2016〕23号。 |
建政时,为南宋乡坑底村。 1956年合作化时,为南宋乡灯塔高级社。 1958年公社化时,定名南宋管理区坑底大队,属于南宋管理区。 1961年隶属南宋公社。 因重名,1981年12约改名为蕉坑底大队。 1984年改称蕉坑底村民委员会,属于南宋乡。 2002年行政村区划调整由原来的大垟曹坑与蕉坑底两个自然村撤并组成一个新的行政村,称蕉坑底。 2011年6月乡镇区划调整南宋镇并入矾山镇。 蕉坑底属于矾山镇。 2016年,增设南宋镇,归南宋镇管辖,批准文号温政函〔2016〕23号。 |
建政时,为南宋乡大埔山村。 1956年合作化时,为南宋乡胜利高级社。 1958年公社化时,定名南宋管理处大埔山大队,属于南宋管理区。 1961年隶属南宋公社。 1984年改称大埔山村民委员会,属于南宋乡。 2002年行政村区划调整由原来的大埔山与长溪源两个自然村撤并组成一个新的行政村,称大埔山。 2011年6月乡镇区划调整南宋镇并入矾山镇。 大埔山属于矾山镇。 2016年,增设南宋镇,归南宋镇管辖,批准文号温政函〔2016〕23号。 |
建政时,为南宋乡溪光村。 1952年划归溪光乡,1956年合作化时,撤销溪光乡并入南宋乡,为南宋乡光明高级社。 1958年公社化时,定名南宋管理处溪光大队。 1961年隶属南宋公社。 1984年改称溪光村民委员会,属于南宋乡。 2002年行政村区划调整由原来的溪光与石门岭两个自然村撤并组成一个新的行政村,称溪光。 2011年6月乡镇区划调整南宋镇并入矾山镇。 大埔山属于矾山镇。 2016年,增设南宋镇,归南宋镇管辖,批准文号温政函〔2016〕23号。 |
1958年7月建立中共北山村支部,1958年11约公社化时,定名为北山大队,1982年9约地名普查时更名为南宋大队。 1984年改称南宋村民委员会。 1999年12约南宋村分为北山、南宋二个行政村。 2002年茶寮行政村并入北山村。 2011年6月乡镇区划调整南宋镇并入矾山镇。 北山属于矾山镇。 2016年,增设南宋镇,归南宋镇管辖,批准文号温政函〔2016〕23号。 |
2019年苍南县村规模调整,垟尾园村、古楼山村合并成垟楼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