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安东地区第一次解放,建立安东市九连城区公所。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安东地区第二次解放,仍称安东市九连城区公所。
1953年春,撤销九连城区公所,改称安东市第七区。
1956年7月,第七区、第八区合并为五龙背区。
1958年秋,全郊区成立红旗公社,九连城属于红旗公社的一个管理区。
1959年4月,撤销红旗公社,划为4个公社,原九连城管理区改称九连城公社。
1983年,撤销九连城公社建制,改称九连城乡。
1985年,撤乡建九连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