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三年(1664年),盖州卫改为盖平县,属奉天府。
清雍正五年(1727年),熊岳增设副都统一名,管理熊岳、复州凤凰城、岫岩、旅顺口等地入旗事务。
民国二年(1913年),盖平县公署改盖平县行政公署,属辽宁省辽沈道(驻地营口)。
民国十一年(1922年),废警察区制,熊岳属第二区(驻地熊岳城)。
民国十二年(1923年),废附村,县内置8个区,熊岳属第三区(驻地熊岳城)。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制,盖平县行政公署直属辽宁省;同年5月,盖平县行政公署改盖平县政府。
民国二十年(1931年)9月18日,辽宁省改名奉天省,辖盖平县。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1月,伪满洲国盖平县行政公署成立。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7月,改区村制为村屯(街区)制,熊岳区改熊岳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熊岳村改熊岳街,属伪满洲国盖平县行政公署。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辽东人民自卫军收复盖平县;同年11月13日,建盖平县民主政府;是月,熊岳区民主政府成立,区政府驻地熊岳城,后移置陈屯(今盖州市陈屯乡);同年12月18日,盖平县又划安东省。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15日,盖平、庄河、复县3县的部分地区划出,成立万福县(驻地在今万福镇万福庄村),熊岳区划归万福县;同8月,成立辽南行政公署,盖平县和万福县属辽南行政公署第五专署;同年10月20日,国民党军进占,区划沿袭东北沦陷时期建制,盖平县属奉天省,熊岳镇属盖平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东北民主联军解放盖平、万福2县,重建盖平、万福2县民主政府,熊岳复归万福县领导;同年8月,成立杨运中心区(驻地今杨运乡八道河村),熊岳镇属杨运中心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6月11日,辽南行政公署并入辽宁省,盖平县和万福县属辽宁省所辖;同年12月8日,撤销万福县,原盖平县所辖的熊岳镇等地又重新划归盖平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成立辽东省,盖平县属辽东省,熊岳镇属盖平县;同年10月,熊岳镇公所又改熊岳镇人民政府。
1950年8月1日,辽东、辽西2省合并为辽宁省,盖平县属辽宁省。
1955年6月,盖平县人民政府改盖平县人民委员会,熊岳镇人民政府改熊岳镇人民委员会。
1956年11月,辽阳专员公署成立,盖平县人民委员会属辽阳专区。
1958年10月1日,成立盖平县公社,熊岳镇人民委员会改熊岳大队;同年11月29日,撤销辽阳专员公署,盖平县公社划归营口市。
1959年11月,撤销盖平县公社,恢复盖平县人民委员会建制;同年,熊岳大队改熊岳公社。
1960年4月,熊岳公社5个管理区划为熊岳镇公社,原熊岳公社的周边村划分为熊岳镇公社。
1961年5月,熊岳镇公社、熊岳公社合并为熊岳公社,划出原熊岳公社的朴家沟、上枣峪、下枣峪、太平沟、陈屯等11个村成立陈屯公社。
1963年10月,恢复熊岳镇建制,划出金星、胜利、丽华、利民、黎明、于园子、郭屯、杨屯、大铁、厢黄旗、火山、李屯、温泉、望儿山、唐屯、莫屯16个村为熊岳公社。
1965年1月20日,盖平县人民委员改盖县,熊岳镇属盖县;同年12月16日,盖县划归辽南专员公署。
1968年12月26日,辽南专署与营口市合并,盖县复属营口市。
1978年12月27日,撤销熊岳镇革命委员会,恢复熊岳镇人民政府。
1984年5月6日,熊岳公社改熊岳满族乡。
1985年11月6日,满族乡与熊岳镇合并为熊岳镇(副县级),属盖县。
2003年4月18日,熊岳镇划归营口市鲅鱼圈经济开发区,辖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