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满族镇原属盖州市。
伪满洲国时期,镇内各村分属厢黄旗和红旗堡2村。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冬,盖平县解放,划归芦屯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党进驻,恢复日伪区划。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红旗镇重新划归芦屯区。
1958年6月,成立正蓝旗乡,下设6村,后改红旗公社。
1968年5月,成立革命委员会。
1983年9月,撤公社建红旗乡。
1984年6月,成立红旗满族乡。
1995年12月10日,红旗满族乡撤乡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