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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草河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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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伪满设立草河村。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设草河村(乡镇级建制)。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中共凤城县委设草河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国民党军占领凤城,设草河乡,改村为保。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国民党军撤出,中共凤城县委恢复草河区,驻地顾家堡。

1950年10月,改设草河区为第二区,驻地康家堡。

1952年,二区(草河)与四区(大堡)2区合并成立第五区,驻地大堡。

1956年2月,并区设乡,大堡区改设14个乡;同年9月,撤销大堡、草河、叆河3个乡,合并成立大堡公社。

1961年7月,调整公社,原草河、叆河2个乡所属村从大堡公社中析出,设立草河公社,驻地顾家堡。

1983年9月,撤销草河公社,改设草河乡。

1994年3月18日,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市;同年5月,凤城市成立;同年11月4日,撤销草河乡,设立草河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