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家沟镇旧时属开原县。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法库建制后,划归法库直隶厅,属正东路巡警分区,分区驻地设在调兵山村。
宣统二年(1910年),实行地方自治,属法库东二乡,乡自治会驻地设在柏家沟村。
民国二年(1913年),法库厅改县。
民国十二年(1923年),实行区村制,属法库县第二区,区公所驻地设在调兵山村。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第二区。
伪满时期,分属柏家沟、东头台子、公主屯3个主村,18个副村(自然屯)。
国民党占领时期,沿用伪满村屯区划,村改乡,屯改保。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2月,属法库县第二区。
1956年,撤销区村制,分属大六家子、东头台子、柏家沟、大泉眼4乡。
1958年2月,并乡,划归柏家沟。
1958年9月,柏家沟、和平2乡合并为满天红公社。
1961年,划出西南部的泡子沿、高丽房2村划归调兵山公社。
1962年,划出北部22个村屯,成立和平公社;同时划出大明安碑村归大明镇。
1968年6月,成立柏家沟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改柏家沟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实行乡村制,改为法库县柏家沟乡。
1991年8月,柏家沟乡撤乡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