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年),北井子区隶属凤城县第三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北井子区隶属安东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中旬,北井子为安东县第七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成立安东县北井子区工委和区公所。
1951年5月,与长山区合并。
1958年5月,撤区并乡设北井子乡;同年9月,把东尖山辖区内的下岗、富家、山北3个村划归北井子,同时成立北井子公社。
1961年7月16日,长山、柞木、椅圈作业区从北井子公社划出。
1961年7月4日,孤山乡管辖的獐岛划归北井子公社。
1983年8月8日,建立北井子乡。
1985年3月5日,撤乡建立北井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