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属海城县。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成立营口县,划归营口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2月,设立水源区,本境属水源区。
1950年6月,水源区更名六区,仍属六区。
1955年8月,六区恢复水源区,隶属关系不变。
1958年2月,撤销水源区设立水源乡,仍属水源乡;同年9月,水源乡改公社,隶属关系不变。
1961年5月,本境由沟沿公社划出,成立石佛公社,属营口县。
1961年10月,石佛公社驻地由石佛寺迁到建立。
1983年9月,恢复乡建制,仍属营口县辖。
1992年11月,营口县改为大石桥市,属大石桥市。
1993年6月,石佛乡改镇,属大石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