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属盖平县。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成立营口县,划归营口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设立博洛铺区,属营口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博洛铺区更名宋光区。
1950年6月,宋光区(博洛铺区)更名一区,属营口县。
1955年8月,一区恢复宋光区(博洛铺区),隶属关系不变。
1958年2月,宋光区的宋光村和商家台村划归盖平县,同时宋光区改为博洛铺乡,属营口县。
1958年9月,博洛铺乡改公社,隶属关系不变。
1983年9月,恢复乡建制,属营口县辖。
1984年10月,博洛铺乡改博洛铺镇,属营口县。
1992年11月,营口县改为大石桥市,属大石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