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日本依《中日北京条约》强行开辟商埠,设水路警检所、税局、保卫团,控制辽河水运,并驻有日本领事馆。
清宣统二年(1910年),改设经历。
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分治委员。
民国三年(1914年),改县佐。
民国四年(1915年),撤置。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初,为昌图县五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为昌图县第六区通江口乡。
1958年10月,建通江口公社。
1984年,改通江口乡。
2002年,与长岭子乡合并为通江口乡。
2010年5月,通江口乡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