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建泉头村。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属昌图县第八区。
1956年2月,并区建乡,分属昌图县第五区和昌图县第四区。
1957年1月,属昌图县双庙子区。
1958年3月,撤区建乡,分属泉头乡和农林乡;同年10月,建昌图县大公公社,辖泉头地区农林和泉头2管理区。
1959年2月,属双庙子公社。
1961年,从双庙子公社分出67个自然屯建成泉头公社。
1983年11月,改泉头乡。
1984年8月,改泉头镇。
1987年5月,改泉头满族镇。
2002年2月,复名泉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