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烈士陵园,为正定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本体为基线,向东外扩3米至耕地,向西外扩15.3米至刘氏宗祠,向南外扩36米至道路,向北外扩5米至平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线为基线,向四周各外扩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