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池四合院位于锦屏县,为锦屏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至:姜基良宅;南至:草坡;西至:进村小路;北至:水井坎上小路。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姜成杰宅;南至:草坡;西至:姜绍文田;北至:姜基祥地基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