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建筑建于1936年,其占地面积1542.2平方米,共建有西式风格的主楼1幢,附属楼及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原产权人为汪荣宝,汪荣宝,北洋政府时期外交官,曾驻日、瑞士、法、比利时等国公使,1933年病故。其妻继承其夫遗产,因建筑住房出租较之存款利息为优,故于1936年购地建此住宅,但该处完工后,南京沦陷,该处被日寇占住,抗战胜利后归还。1947年其子汪孝熙由驻比利时大使调回外交部供职,汪将房产租给伪中国植物油料厂使用,合同期到1949年9月。南京解放后,因该处出租给伪机关而由市房产局实行代管,并先后由营房部,警备司令部租用,1951年1月市房产局归还产权。1953年,汪其妻将该处出售于市房产局。目前,该处现有主楼及平房各1幢,其主楼坐北朝南,砖混结构,假三层,米黄色及青砖交错外墙,人字顶,青瓦,壁炉和老虎窗各2个,建筑面积330.6平方米。房屋造型为东西两侧方形对称。现该处为普通居民居住,房产权为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房屋保护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