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隐路15号民国建筑
该建筑建于1937年前,其院落占地面积715.53平方米,建有砖木结构的西式楼房1幢,平房1幢,建筑面积287.1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原产权人为陈舜耕所有。
陈舜耕,浙江奉化人,1941年任航空委员会人事处处长。1945年6月2日任交通部总务司司长,后逃往台湾,解放后该房代管,后核定产权为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该处现仍有主楼及平房各1幢,其主楼坐北朝南,青砖外墙,四坡顶,人字顶,青瓦带老虎窗。壁炉,东侧平房1幢,水泥外墙,人字顶,青瓦,西南侧内廊,北侧一拱形门出入,现正在维修施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