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大堤古称高家堰,北起码头镇桃园村七组,南至洪泽县蒋坝镇,全长70.4公里(淮阴区辖管21.78公里、洪泽县辖管16.12公里、三河闸管理处辖管32.5公里)。始建于汉献帝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史载广陵太守陈登“大筑高家堰,于渚湖荡之东北隅,约30华里”,唐代增修“唐堰”与“汉堰”之南。到明代永乐年间,作为治理黄、淮、运结合部的关键工程高家堰,又增做土堤筑到蒋翟坝(现蒋坝镇),以后又分段砌筑砖工护面和笆工(即排桩防浪工),明万历七年(1579年)河臣潘季驯“大筑高家堰”,切断淮河向下游旁溢的汊涧,使洪泽湖形成人工水库,并于万历八年(1580年),开始增筑直立式条石墙护面,由于工程浩大,加之水、旱、蝗、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乱,60.1公里的条石墙工程竟经历了明清两代的171年,至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才算基本告成。
洪泽湖大堤从东汉建安五年始建以来,一直受到历代朝政的关注和重视,不惜耗费巨资、调动数十万劳力、一次工程就历经百年地进行加固改造,这样浩大、漫长的水利工程在中国水利史上可算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洪泽湖大堤又被誉为“水上长城”。故它的内容、意义、价值、作用,显得特别重要。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对大堤进行了四次较大规模的加固维修工程。1952年,成立三河闸管理处,负责大堤的维修、保护、管理工作。
1985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了水利电力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的报告》。该《防御方案》是一个法规性文件,指明四大江河防御重点分别是黄河大堤、武汉市、洪泽湖大堤、北京市。这是我国防洪史上的一次重大决策。
1987年大堤被淮安市(原淮阴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10月22日:大堤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洪泽湖大堤2003年被江苏省确定为全省推荐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六个条目之一。2006年,大堤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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