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志及有关史料记载,清代乡域为封禁围场。
荒弃二百余年。
光绪三年设通化县时,归通化县北境养字路引养保辖。
光绪二十八年始建柳河县时区划未变。
光绪三十二年全县划四个区时,为第二区。
入民国,归第三区。
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6年被日伪统治,1936年8月日寇实行集家并屯后,在红石镇设立警察分所一处。
1947年解放后归第三区人民政府辖。
1956年3月撤区设红石乡、和平乡。
1958年3岳红石乡并入和平乡,同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划入三源浦人民公社,乡境设三个管理区。
1960年又从三源浦人民公社划出,成立和平人民公社。
1983年9月改社为乡。
1995年撤销和平乡,改名为红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