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嵩市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二区嵩市乡。
合作化时,由5个初级社扩展为法水、营前两个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成立,转为法水、营前两个大队。
1965年扩社并队与营前大队合并,为法水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法水村民委员会。
1988年,撤销村委会,组建村公所,为法水村公所,作为嵩市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993年撤销村公所,组建村民委员会,为法水村民委员会,属嵩市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