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之名始于唐天宝年间。
天宝在秦时属九江郡,西汉时属豫赣郡建成县,王莽时属多聚县,光武时(25-57)属建城县,灵帝时(168-189)属上蔡县,三国吴大帝黄武年间(222-229)属宜丰县,南北朝时之梁朝(502-557)属望蔡,隋开皇九年(589)属建城,唐武德五年(622)属望蔡,武德八年(625)属高安,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属新昌县。
元明清沿用宋制。
1914年新昌县复名宜丰,天宝隶属宜丰县至今。
天宝相传为古宜丰县治,元名辛会市,明名宜阳桥市。
1932年编组保甲,分属第二、一区,翌年划入找桥特别区。
1935年返回宜丰,属第四区,乡境分为两个保联。
1939年两个保联分别改名会市镇和黄沙乡,辖15保(其中3个保在枫源乡)。
1941年会市镇与黄沙乡合并为会黄乡,1946年改名辛会乡。
1949年属潭山区。
1950年乡镜分设辛会、杭藤、蓝溪、石溪4乡,1956年上述4乡合并为天宝乡。
1958年成为黄岗山垦殖场的分场,又是人民公社,下设生产大队、生产队。
1960年并入潭山分场,翌年从潭山分场析出天宝、蓝溪2个分场。
1968年天宝、蓝溪合并为天宝公社,与垦殖场脱钩,乡境分设9个大队、49个生产队,1972年调整为17个大队、103个生产队。
1983年公社复名乡,下设村和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