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属七贤乡第八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于四区大岭乡,1955年成立梅溪等4个初级社,1956年转梅溪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五里人民公社梅溪大队,1961年五里公社分为五里、清泉、河村三个公社,属清泉人民公社梅溪大队。
1968年上述三个公社仍合并五里公社也同时属五里梅溪大队,1984年废除公社,设立白鹿乡,属于白鹿乡梅溪村民委员会,1995年撤乡并镇,属白鹿镇梅溪村民委员会,2016年5月属庐山市白鹿镇,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