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峡江县被确定为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市。
2022年8月,峡江县入围2022年“两山”发展百强县,排名第99。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峡江县人口数量为14.995万人,位列吉安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3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388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97位。
2021年1月,2020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峡江县位列第255名。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峡江县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9年3月,峡江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原中央苏区片区、湘赣片区)。
2017年2月,峡江县上榜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6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峡江县为2015年国家园林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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