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设立东焦大队、西焦大队(1981年查属重名,以驻地在西焦家堡更名为西焦堡大队)均属焦荡公社;1983年设立东焦村、西焦村均属焦荡乡;2000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苏政复【2000】47号),撤销焦荡乡,将其原辖区并入张桥乡,东焦村、西焦村并入张桥乡;2000年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政复【2000】15号),在张桥乡设立焦堡社区居民委员会;2001年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政复【2001】61号),东焦村、西焦村合并为焦堡村村民委员会;2001年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政复【2001】102号),撤销焦堡村村民委员会、焦堡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为焦堡社区居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