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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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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属会稽郡娄县。

至梁天监六年(507),属信义郡信义县,大同二年(536),属昆山县。

清雍正二年(1724),大部属新阳县,境东北分属常熟县、昭文县。

1912年,大部属昆山县,境东北属常熟县。

1929年,分属昆山县第八区、第九区、十区和常熟县红豆区。

1934年,分属昆山县第七区、第八区和常熟县唐市区。

1945年,分属巴城区、正仪区和常熟县唐市区。

1947年,境内设有昆山县巴城乡、正仪乡、三塘乡和常熟县巷埭乡、石牌乡等。

1948年,巷埭乡并入石牌乡,属常熟县七浦镇。

1949年,分属昆山县第一、第二督导区和常熟县任阳乡;同年5月,分属昆山县巴城区、正仪区和常熟县任阳乡。

1950年3月,恢复石牌乡、巷埭乡,属常熟县唐市区。

1951年6月,石牌、巷埭2乡划入昆山县巴城区。

1956年9月,撤区并乡,设巴城、正仪、石牌3乡。

1958年10月,乡改人民公社。

1983年8月,恢复乡建制。

1986年12月,巴城乡改镇。

1988年2月,正仪、石牌2乡改镇。

2003年12月,石牌镇、正仪镇娄江以北7个村并入巴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