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泰县辖8市40乡,大泗乡是其中之一。
民18-23年初,大泗隶属泰县第三区(塘湾区)。
民国36年,大泗划为泰兴县辖地,并设大泗区。
民国38年1月,泰兴城解放。
7月撤大泗区为大泗镇,隶属宣堡区。
1950年5月,泰州·泰县全并为泰县,增设大泗乡。
同年10月,泰州泰县分治,大泗区辖大泗镇。
1956年2月撤区并乡,大泗乡隶属张甸地。
1957年10月,泰县全部撤区,大泗仍为乡。
1957年11月增设曹于乡,次年5月撤销并入大泗乡。
1958年9月22日实行人民公社化,大泗乡改为大泗人民公社,当月并入张甸人民公社。
1959年3月划出,仍为大泗人民公社。
泰州和泰县二次合并为泰州县。
1960年2月,泰州县由原36个人民公社调整为33个,大泗为其中之一。
1962年6月,泰州县分治,大泗人民公社仍为泰县辖地。
1983年7月,撤社建乡,大泗人民公社改名大泗乡。
2000年1月大泗撤乡建镇。
同年3月姜堰市进行乡镇合并,大泗镇仍为单独建制。
2008年9月,大泗镇划归高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