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先后属第四区和潘家乡。
1949年10月,属三区。
1950年6月,属四区。
1952年7月,区划调整,为第六区。
1956年7月,撤区并乡改为潘市乡。
1958年9月,改为灯塔人民公社。
1959年5月,更名为潘家埠人民公社。
1961年8月,改为潘家埠区公所,辖潘家埠、下七渡、塘弦湾等7个公社。
1964年3月,撤潘家埠公社,建石洞源公社。
1984年4月,改公社为乡。
1985年1月,改塘弦湾乡为潘市镇。
1995年5月,祁阳撤区并乡建镇,并下七渡、马鞍岭、潘市、石洞源、松林5个乡镇,建立新潘市镇。
析出梅溪、楼梯两乡,并建梅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