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七年(1928年),新滩镇街道境域属邵阳县靖生乡。
1949年10月,邵阳解放,属邵阳县三区。
1951年,邵阳市废除保甲制,划分为七街,并设立郊区工作委员会,属郊区工作委员会。
1953年3月,郊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邵阳市第四区。
1956年6月,撤区并乡,新滩镇与田江渡、北江垅、新渡口乡合并为江北乡,属邵阳市。
1958年9月,江北乡与邵阳县茶元头乡、新邵县陈家桥乡和留田乡的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江北人民公社。
1962年10月,邵阳市将原茶元头乡划入邵阳县,原陈家桥乡和原留田乡的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划入新邵县。
1963年10月,调整公社规模,江北公社析出北塔公社。
1964年,市人民政府设立郊区办事处,属郊区办事处。
1977年12月30日,设立东区、桥头区、西区、郊区,属郊区。
1978年1月,设立近郊、东郊、北郊三郊区,属北郊区。
1978年10月,三郊区合并设立县级郊区。
1984年6月,公社改乡。
1987年1月,江北乡与北塔乡合并为江北乡。
1997年8月,撤销东区、西区、郊区,调整设立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属北塔区。
2003年1月,撤销江北乡,设立新滩镇街道。
2006年,新滩镇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委会。
2007年,新渡口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委会。
2015年11月,与茶元头乡合并为新滩镇街道,2016年6月,分置设新滩镇、茶元头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