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1573-1619)年鉴属郧县。
清朝初期,政权机构比较复杂,设计花果区域的有枧严保、小岭镇、花果村。
清朝中期,郧县统一实行乡、里、保、甲建制,设计花果区域的有枧堰保4甲,花园保2甲,小岭牛家保3甲。
民国十一年(1922)属郧县黄龙区。
1947年12月郧县解放,改郧县为郧阳县。
1948年2月到3月,成立花果区,隶属郧阳县管辖。
1950年郧阳县共设15个区,第八区为花果区,隶属郧阳县管辖。
1956年8月,花果区并入十堰区,花果区改为五八农厂。
1960年7月,五八农厂撤销,所辖区域划归东风公社管辖。
1971年1月,十堰市实行撤区并社,新组建了花果等五个公社。
1984年5月,十堰市实行撤社设区建乡,设立花果等4个区及18个乡1个镇,将花果街道更名为头堰街道,规划张湾区管辖。
1986年10月,花果、白浪2个区撤销,1987年10月,头堰街道与蔡家乡合并,在此成立花果街道,隶属张湾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