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5月,全县区级机构又进行了调整合并,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此地当时归新寺乡所有。
1958年,人们认为新寺的“寺”字带有宗教色彩,加之又整修了旧街道,因而就把“新寺”改为新市,同年9月,成立公社时,新市从鹿头划出成立了新市人民公社,此地命名为和平一大队,1979年将其改名为钱岗一大队,1984年行政区划改革,此地命名为钱岗一村村民委员会。
1987年9月,撤区建镇时改为新市镇,同时钱岗分离设乡,此地归钱岗乡所有,2001年4月,新市镇与钱岗乡合并后仍为新市镇,此地归新市镇管辖。
该地名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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