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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景阳乡干沟口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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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小兰乡,下辖5个行政村,设干沟口民主村公所,负责人称村长;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星辉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星辉生产大队、星辉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星辉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星辉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乐建生产大队更名为鱼池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星辉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干沟口村民委员会,简称干沟口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小兰乡,下辖5个行政村,负责人称村长;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爱和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爱和生产大队、爱和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爱和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爱和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爱和生产大队更名为艾蒿洼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艾蒿洼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艾蒿洼村民委员会,简称艾蒿洼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小兰乡,下辖5个行政村,负责人称村长;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高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高峰生产大队、高峰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高峰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高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高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高峰村民委员会,简称高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乡镇合并,小村并大村,将艾蒿洼、高峰村并入干沟口村,选举产生干沟口村民委员会。

辖6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