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夹在汉代属长利县。
明代以前属郧乡县,在郧西县设立时明朝政府将其划归郧西县。
解放前,为河夹乡。
1947年10月为第十区。
辖河夹、东寺、雷家、坪沟、来家、莲花、童原、黄家河、张家沟、秦家、铺河、毛獭、魏家垭、狮子、岩屋沟、胡家院、箭流铺17个村。
1955年并河夹、雷家、童原、火车、毛獭、岩屋、箭流7个乡为河夹区。
958年为红星人民公社。
1961年为河夹区。
1975年将夹河区7个公社,35个大队分为河夹、童原两个公社,以驻地得名。
1982年,改为河夹乡、童袁乡。
1987年9月,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撤区设乡(镇)、小乡并大乡,全县设7个镇19个乡,设立河夹乡人民政府。
1999年河夹乡改为河夹镇。
2001年4月,河夹镇与童袁乡合并为河夹镇。
截止2011年,全镇调整合并为25个行政村,164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