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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洪台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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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立寺沟乡,负责人称乡长;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更名为寺坪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寺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寺坪生产大队、寺坪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

1968年,更名为寺坪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寺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寺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塔坪村民委员会,并更名为“塔坪”简称塔坪村委会;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成立洪太高级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设立洪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洪台生产大队、洪太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

1968年,更名为洪台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洪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洪太劳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洪台村民委员会,并更名为“洪台”简称洪台村委会;2001年村镇调整,小村并大村,塔坪村并入洪台村,选举产生洪台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