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实行“新县制”,本地属双沟区公所管辖;1949年属双沟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建立初级社,1956转为高级社,取名赵庄高级合作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更名赵庄大队,归双沟乡(跃进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6月,属双沟区辖;1968年“文革期间”改名为赵庄大队革委会,属双沟区委管辖;1980年复称赵庄大队;1981年改为谭营大队,属双沟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改称谭营村民委员会,属双沟区辖;1985年区、镇合并,属双沟镇管辖;该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