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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双溪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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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宣化乡下五都。

咸宁县丰乐乡上五都。

民国时期,上屋周、下屋周、王八垴、杨家文、大屋张、谭家嘴、窦家庄、邹家庄、清塘刘、黄土刘、张定甲、陈君聘、陈良、程卓、上王、下王、大港葛、谢黄道、潘福、阮香2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双溪保。

毛家垄、大屋吴、潘家桥、石堡庄、毛家庄、王洪、张午门、姚家、新屋王芳、邹七、细屋吴、潘家垴12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墙背保。

1950年,上屋周等2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改保甲制后的双溪区双溪村,毛家垄等12个村庄隶属双溪区墙背村。

1951年4月,上屋周等20个村庄隶属双溪村改称的双溪乡(小乡),毛家垄等12个村庄隶属潘桥乡(小乡)。

双溪乡、潘桥乡隶属咸宁县四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咸宁县成立初领社。

上屋周等20个村庄组成双溪初级社,毛家垄等12个村庄组成潘桥初级社。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

潘桥初级社改为潘桥高级社,双溪初级社改称高丰高级社。

高丰高级社隶属杨堡乡(小乡,驻大屋饶),潘桥高级社隶属双溪乡(大乡,驻双溪陈家祠堂)。

同年6月,咸宁县设立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乡改称管理区。

高丰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杨堡管理区,潘桥高级社隶属双溪管理区。

1957年9月,撤销农村生产指导组和管理区,恢复区、乡建制,高丰高级社隶属四区杨堡乡,潘桥高级社隶属四区双溪乡。

同年12月,杨堡乡撤销,高丰高级社划入双溪乡。

1958年9月,高丰高级社改称高丰大队,潘桥高级社改称潘桥大队。

高丰、潘桥2个大队隶属撤销区、乡建制的火箭公社双溪管理区。

同年10月,高丰、潘桥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下辖的双溪管理区。

1960年10月,双溪管理区与杨畈管理区合并为杨畈管理区(驻杨畈郑家祖堂)。

1960年11月,恢复杨堡管理区。

高丰大队划入杨堡管理区。

1961年4月,公社改称区,管理区改称公社。

高丰大队隶属双溪区杨堡公社,潘桥大队隶属双溪区双溪公社。

1975年3月,撤区并社。

高丰大队、潘桥大队隶属双溪公社。

1981年5月,高丰大队改称双溪大队,潘桥仍称潘桥大队。

1984年1月,恢复区、乡建制。

双溪大队隶属双溪区杨堡乡,潘桥大队隶属双溪区双溪乡。

同年7月,双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杨堡乡,潘桥大队隶属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双溪乡。

1985年9月,双溪大队改称双溪村,潘桥大队改称潘桥村。

1987年9月,双溪村、潘桥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双溪桥镇。

2001年3月,双溪村、潘桥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镇。

2005年3月,双溪村、潘桥村合并为双溪村,驻双溪公路边陈马聘。

隶属双溪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