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丰乐乡上五都。
民国时期,中间屋、镇家、上屋阮、下屋阮、麦李园、鹿过垄、长水垄、游家、车墩周、董家、车墩刘、黄引11个村庄,山垴万、山窝朱、刘德仁、冷水坑程4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安化乡(驻白水畈刘家)高桥保(驻高桥东街)。
上黄阙、中庄隔墙陈、菖蒲山、廖家、山垴、下黄阙6个村庄,堰头张、游家垄、游家畈、新铺垴、孙家畈、孙家垄、余家垄、孟家、瓦窑窝、袁家、明家11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安化乡(驻白水畈刘家)堰头保(驻堰头张)。
同年6月,高桥、堰头2个保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
1950年,高桥、堰头2个保分别改称为高桥村、堰头村,隶属咸宁县马桥区(驻马桥老街中段福寿图)。
1951年,高桥、堰头2个村分别改称高桥乡、堰头乡,均为小乡。
2个乡隶属于咸宁县马桥区改称的五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11月,高桥、堰头2个乡隶属咸宁县六区改称的七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4年,中间屋等12个村庄,黄阙铺等6个村庄,山垴万等4个村庄,组成前进初级社,堰头张等12个村庄组成金星初级社。
1956年1月,前进初级社升格为前进高级社,金星初级社升格为金星高级社,均隶属高桥乡(大乡,驻黄阙铺祠堂)。
同年6月,前进、金星2个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组高桥管理区(驻中间屋)。
1957年9月,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高桥乡(驻中间屋)。
1958年9月,前进高级社改称前进大队,金星高级社改称金星大队。
2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驻大幕常收)高桥管理区(驻中间屋)。
同年10月,前进、金星2个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高桥管理区。
1959年底,山垴万、山窝朱、刘德仁、冷水坑程4个村庄从前进大队划入高桥管理区入一林场。
1961年4月,前进、金星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高桥公社。
1972年底,山垴万、山窝朱、刘德仁、冷水坑程4个村庄从高桥公社入一林场划入建华大队,为1队。
1975年3月,前进、金星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高桥公社。
1981年5月,前进大队改称高桥大队,金星大队改称堰头大队。
1984年1月,高桥、堰头2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高桥乡。
同年7月,高桥、堰头2个大队隶属高桥乡与高桥镇合并的高桥镇。
1985年9月,高桥大队改称高桥村,堰头大队改称堰头村。
村下辖村民小组。
1987年9月,高桥、堰头2个村隶属高桥镇。
2005年3月,高桥、堰头2个村合并为高桥村(驻高桥丁字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