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属兴国州;明、清代属兴国州下迁里;民国属阳新南乡;1950年划归通山县后,属燕厦区援朝乡,称为湖畔村;1954年调整行政区划,属富有区畅周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燕厦人民公社畅周管理区,改称为湖畔生产队;1962年设区建公社,属燕厦区畅周公社;1975年撤区并公社,属畅周公社畅周大队;1984年恢复区、乡镇制,属燕厦区畅周乡,复称湖畔村;1987年撤区设乡镇,属畅周乡;1999年撤乡并镇时,合燕厦、畅周两乡为燕厦乡,湖畔村隶属燕厦乡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