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属蕲水县北乡;民国时期属第三区;1955年农业合作化成和平社,属原南凉乡;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改为和平大队,属南凉公社;1974年撤区并社与中心、星星两大队合并为中心大队,属汪岗公社;1979年三大队分开,仍叫和平大队;1981年以境内村名高家畈,定叫高家畈大队;1984年恢复区、乡、村建制属汪岗区南凉乡,原名称高家畈大队更名为高家畈村民委员会;1988年撤区建乡属汪岗镇;2001年合并乡镇属汪岗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