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本地东部为社林垸、其他为南湖垸,归潜江县长安乡管辖;民国初期属潜江县第三区王洑乡第一保,日伪政权时期属黄王乡,光复后仍属黄王乡;1949年7月潜江县人民政府成立时,属黄刘区黄场乡,名为符岭村、龙岭村、李家场村;1952年属第七区王场乡,1955年属蚌湖区王场乡;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时,符岭村、龙岭村合并为联丰中队,李家场为新合中队,归蚌湖公社范新大队管辖;1961年称蚌湖区范新公社联丰大队、新合大队;1968年联丰大队兴隆河以东部分并入黄场大队,河西部分与新合大队合并为联丰大队;1975年撤区并社时,联丰划归王场,称蚌湖公社王场管理区联丰大队;1984年撤社建镇时,称王场镇王场乡符岭村;1987年撤乡,称王场镇王场管理区符岭村;2002年撤销管理区建制,直属镇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