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置坪坝团;民国属第八区;1951年为京山县第十一区;辖坪坝乡和晏店乡;1954年划归宋河区,改为坪坝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宋河公社坪坝管理区;1961年社区变动时,属宋河区,改为坪坝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时,原晏店公社与坪坝公社合并,仍叫坪坝公社;1982年3月坪坝公社改为坪坝区;1987年撤区设镇,为坪坝镇。
2018年2月22日,京山撤县设市,以原京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京山市的行政区域,坪坝镇归京山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