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辖区有佛林、白沙、楠木、青菱、花园、石咀、老桥、杨泗八个乡。
佛林、白沙、楠木三乡先后隶属武汉市武泰区、武汉市第八区、武汉市南湖区管辖;青菱乡隶属武昌县纸坊区管辖;花园、石咀、老桥、杨泗四乡隶属武昌县金口区管辖。
1953年,楠木、白沙二乡合并为楠木乡。
1955年,青菱乡由武昌县划入武汉市,不久佛林、楠木、青菱三乡合并,取名长青乡,先后隶属武汉市南湖区、武汉市洪山区管辖。
同年,花园、石咀、老桥、杨泗乡划入武汉市。
不久,花园、石咀二乡合并为花园乡,老桥、杨泗二乡合并为石咀乡,隶属武汉市南湖区管辖。
1956年,花园、石咀二乡合并,取名长江乡,隶属武汉市洪山区管辖。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长青乡与长江乡合并,组成长青人民公社,隶属武汉市郊区管辖,同年,长青人民公社改名为青菱人民公社。
1960年,在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青菱人民公社改为青菱分社,隶属武昌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取消城市公社化体制后,青菱分社改为青菱分区委,下设青菱、石咀两个人民公社,隶属武昌区管辖。
分区委体制到1961年撤销,青菱、石咀成为两个独立的人民公社,隶属武昌区管辖。
1964年,青菱、石咀两社划入洪山区管辖。
1975年,青菱、石咀两社合并,组成青菱人民公社。
1984年,青菱人民公社改为青菱乡人民政府。
此后,到2000年其隶属关系及其乡域无变化。
1994年,青菱乡与张家湾街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2010年11月,撤销青菱乡,设立青菱和张家湾两个街道。
调整后青菱街道辖6个社区(园艺社区、红霞社区、青菱社区、渔业社区、建和社区、黄家湖社区)11个村村委会(横堤村、火箭村、金塘村、杨林村、西湾村、杨泗矶村、石咀村、老桥村、建阳村、花园村、建群村)。
2011年5月10日,青菱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工作,由洪山区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