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秋·战国),属楚地。
秦、西汉,属州陵县。
东汉、三国,属州陵县。
晋、南北朝时未变。
至隋大业三年属沔阳县,经隋末、唐、五代未变。
宋、元及明初,属玉沙县。
洪武九年,属沔阳州。
1912年(民国元年)属沔阳县。
1927年—1947年(民国十六年至三十六年)属沔阳县第四区(峰口区)。
1950年属沔阳县第六区。
1951年属洪湖县第六区。
1956年改称洪湖县曹家嘴区。
1958年为曹市公社。
1961年为曹市区。
1975年复为曹市公社。
1984年恢复曹市区。
1985年改称为曹市镇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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