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属九畹乡,民国时期属九畹乡,设立五保(石柱山、瓦窑坪);1950年5月设置石柱村,1953年1月改称石柱乡,属第九区(槐树坪);1956年3月小乡合并后建立照耀、红星、新建、灯塔农业生产合作社,属第五区(杨林)石柱乡;1958年11月人民公社化时设立照耀、红星、灯塔、新建大队,属群力人民公社,1959年3月属群力人民公社石柱管理区;1961年4月设区建社时属群力区石柱人民公社,1975年10月撤区并社后属芝兰人民公社石柱管理区;1981年3月,照耀、红星大队合并为石柱山大队,灯塔大队更名为花桥场大队,新建大队更名为九渡溪大队;1984年2月,石柱山、花桥场、九渡溪大队分别改设为石柱山、花桥场、九渡溪村,属杨林区石柱乡,1987年9月乡镇合并后属芝兰乡;2001年7月,石柱山、花桥场、九渡溪村合并为石柱村,属周坪乡,2009年1月撤乡设镇后属九畹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