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在此地设泗河团八道河联保叶家院甲。
民国时期隶属二区八道河联保,叶家院隶属八道河联保,后改为青峰区八道河乡。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六区白沙乡(1956年更名沙河区白沙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新岗农业生产大队,隶属于沙河人民公社白沙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白沙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建山、沙河、双坪、大新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
新岗大队更名为高峰大队。
隶属于沙河公社。
1984年设区建乡,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组织。
高峰大队撤销,成立高峰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区白沙河乡。
1987年撤区并乡,隶属沙河乡白沙河管理区。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合村并组后,成立高峰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沙河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