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设刘家河联保辖七保,由东乡宜阳湾团管辖。
民国20年(1931年)贺龙率红三军来房县,开辟均房苏区,建立苏维埃政权,建立刘家河乡苏维埃政府,隶属青峰区苏维埃政府;1932年民国政权复辟。
民国23年(1934),属青峰区刘家河联保,下辖9保;民国25年6月3日,废联保为乡,更名刘家乡,属青峰区辖。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刘家乡,隶属青峰区辖。
1956年并入中堰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曙光农业生产大队,隶属青峰公社东西店管理区。
1975年撤区并社,将中堰、东西、苏坪、清河四个公社合并为中堰公社,改称光明大队,隶属中堰公社。
1981年改称刘家河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区乡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立刘家河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中堰河乡。
2002年中堰乡并入青峰镇,隶属青峰镇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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