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九年(1376)属荆门县管辖;清朝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管辖;1949年10月属钟宜县栗东区管辖;1950年5月划归荆门县管辖,同年7月属荆门县栗溪(时称十二区)栗南乡管辖;1951年建村成立贫协委员会,1952年成立互助组,1954年成立星合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改为星合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十二区栗南乡管辖;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设星合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改为栗溪人民公社,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5月恢复区建制,栗溪人民公社更名为栗溪区,属栗溪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更名为向阳大队,属栗溪公社管辖;1981年更名为涧沟大队,属栗溪公社管辖;1984年恢复区建制,涧沟大队更名为涧沟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管辖;1986年栗溪区改为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