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期,属信阳州罗山县管辖;明朝时期,属汝宁府罗山县管辖;清朝至民国(1933年),属河南省罗山县胜约管辖;1933年至1952年,属河南省礼山县五区管辖;1952年至1958年,属湖北省大悟县新城五区管辖;1958年至1984年(1961年,“七一人民公社”改为新城区,1975年改为新城人民公社),属新城人民公社毛集公社管辖;1984年至1987年,为新城区新城乡李河大队;1987年至2014年5月,为新城镇李河、五冲村;2014年5月至今,为新城镇河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