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建立湖北省国营草埠湖机械农场,隶属湖北省农林厅和宜昌专署管辖。
1958年易名为草埠湖人民公社,归当阳县管辖,挂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和当阳县草埠湖农场两块牌子。
1980年收归宜昌地委、行署管理,归口地委农工部。
1988年由宜昌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国营农场农工商总公司双重领导。
1995年建立宜昌市草埠湖管理区,挂“宜昌市草埠湖管理区”和“湖北省国营草埠湖农场”两块牌子。
2004年,撤区建镇,成立当阳市草埠湖镇,划归当阳市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