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属荥阳县崔庙区,设黄庄乡。
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归王河乡。
1954年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归王河高级社。
1958年7月合并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属王河大队。
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59年自王河大队分出石庄大队,以大队部位于石庄得名。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
1963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划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属复置的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石庄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